1.项目名称: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制氮用中空纤维膜供应商入围项目
2.采购编号:LNCX202
3.采购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4.(请登录)
5.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框架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三年有效(具体期限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6.框架协议期内供货地点: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沈东七路22号或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11号等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范围:2025-2027年度期间,入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氮用中空纤维膜的制造、供货、运输和其他伴随服务。本项目为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其响应文件均被否决;
3.响应供应商需具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和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无论是制造商或代理商身份投标,所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为国产设备或进口设备,均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自身的经营业绩;
4.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5.响应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6.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7.响应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3日9:00 至 2025年8月18日16:00。
2.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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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