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货物类采购预算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2.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项目分包数量:1个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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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名称 |
采购需求简述 |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系数 |
框架协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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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货物类采购预算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
负责各预算单位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及已完成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履约验收审核 |
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及已完成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履约验收审核按分档计算(详见采购需求)。 固定折扣系数为0.8,以元(人民币)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不计取。 (本项费用为固定收费标准,其它报价无效)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 |
8.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吉林省、长春市的法律、法规、规章,符合行管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符合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和采购人的工作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服务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服务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
四、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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