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宏达·滨涪新屿房地产开发项目
2.建设地点: 三台县
3.建设规模: /
4.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临时电力安装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采购范围以合同约定为准)
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满足安全用电需求。
6.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搭火供电,并配合服务至通知取消临时用电设施为止。
7.安全目标: 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采购人: 四川滨涪新屿置业有限公司
三、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389936.86元(大写:叁拾捌万玖仟玖佰叁拾陆元零捌角陆分)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暂估价27657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75.01元,规费1588.52元,销项增值税费32119.71元,附加税931.47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报价方式:具体金额报价,报价超过控制价无效。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等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工程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 ,供应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管理经验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价应保留两位小数。
五、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R无 £有 , 近年( 年 月 日至谈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个类似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成交通知书 £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 R无 £有
负责人相关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职业/职称证书
£业绩证明
4.其他要求: R无 £有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六、联合体 本次采购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第五条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第五条5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项目,否者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谈判报名、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七、结算方式: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审计,按成交总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费用)与最高限价相应价格的下浮率,对项目清单价格同比下浮并结合合同约定确定价格 ,不可竞争费用按规定计取 。
八、谈判确认方式、时间:贵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025年8月14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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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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