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2025下半年至2026上半年金温、衢九、衢宁、宣杭、沪昆高速、杭台高速等线通信铁塔及其附属设施维护项目已由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以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P-SHTX-DW-TX-ZX-2025-000014)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支出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杭州南、杭州、金华、温州、宁波、衢州通信车间管内。
2.2 项目内容
对管内金温、衢九、衢宁、宣杭、沪昆高速、杭台高速等线共905座通信铁塔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其中单管塔186座,四角塔719座。检测维护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治。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年7月31日前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施工 含 铁路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2.7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照《上海局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2.8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税率9%):人民币壹佰玖拾万捌仟陆佰整(¥1908600.00)。
2.9 报价依据:
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单管(杆)塔和四角塔的检测、维护单价分开进行报价。
本项目不计取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2.10 .工期要求:
本项目涉及6个车间共905座通信铁塔的检测、维护,工期要求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投标人必须以车间为单位明确满足工期要求的人员组织结构、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基本要素,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个,每日作业队伍不少于6组,每组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以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11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2)单位工程的验收必须经中标人自验自评后进行。
(3)检测维护项目完工后,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通信铁塔检修记录数据、铁塔全景、铁塔基础、天线及抱箍等图片,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4)铁塔整治项目完工后,中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应包括工程施工记录,检查、验收记录(包含隐蔽工程),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验收资料,其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并满足存档要求。
(5)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招标的工程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复测合格,主材质量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使用。铁路专用设备、材料等按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6)工程交付使用后,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及质量保证金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建设工程:中标人在施工前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规程,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施工措施,确保施工和人身安全,避免行车、消防、设备等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2)对工程中涉及的治安、消防、市政、环保、交通、施工所在地居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9 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1)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本文中“报价依据”规定的取费依据编制验工计价,招标人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预算报价及承诺条件进行审核、审批确定决算金额(按规定需提交第三方审价的,审价结果由三方确认,审价费用的计取按沪价费〔2005〕056号文件规定执行),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
(2)结算支付前,中标人必须上报所有技术、经济资料,并经审核合格。
(3)中标人根据确定的决算金额,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海通信段在360日内付清该款项。
7.其他要求:
(1)施工现场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前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电气化安全、登高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施工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记录须在上海通信段通信线路科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无要求
3.3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铁塔检测维护整治能力或有铁塔安装经历,并且近五年内承担过通信专业铁塔检测维护数量1000座及以上或通信专业铁塔安装500座及以上的业绩。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2年度和2023年度或2023年度和2024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2022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公布的失信“黑名单”,2022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证明材料: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10)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证明材料: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
证明材料说明: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1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查询记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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