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阳车站购买直饮净化饮用水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车站2025年度直饮水服务外包;
2.2 项目编号:;LYC
2.3 预算金额:单价9000.00元/台(含税),最高限价:9000.00元/台(含税);
2.4 采购内容:包括提供安装直饮水设备,并提供直饮水机的维修或换新服务,包括对设备易损件和耗材的维修、更换与清洗保养,水质检测等服务;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7 交货地点:洛阳站管辖范围内指定地点;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9 服务期限:一年;
2.10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所投设备需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4、投标人需注册成功,
3.5、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投标人信用评价管理,提供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投标人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查询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包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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