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分公司业务宣传广告用品用具设计、印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玉溪市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对玉溪市分公司业务宣传广告用品用具设计、印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名称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分公司业务宣传广告用品用具设计、印制项目。
2.2 采购范围:玉溪市分公司范围内业务宣传广告用品用具设计制作
2.3 服务期限:两年(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合格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视为违约。
2.4 质量要求:确保投标产品是由原厂商生产、全新、未曾用过的产品,并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功能要求
2.5 采购预算:全年费用预算 21 万元,两年预算费用合计 42 万元。单价协议,据实结算。
2.6 标段划分及入围家数:本项目不分标段,入围供应商数为 2 家,第一入围供应商承担预算 55%,第二入围供应商承担预算 45%。根据后期服务提供情况可调整分配份额。本次招标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具有不确定性,请投标人考虑相关风险,招标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企业 2024 年财务报表【包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可以提供成立至今已有的其它能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资料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3.3 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已开具的发票)。
3.4 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页面(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页面为准)。③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响应文件的获取
5.1 于 2025 年 8 月 8 日 9 时 00分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