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KM
2.项目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选取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拆除工作公证机构;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5.最高限价:
5.1.厂房类:面积较大、物品较多,为 10,000 元/宗;
5.2.住宅类:物品较多,为 8,000 元/宗;
5.3.其他类:室内物品部分搬离,剩余物品较少,为 6,000 元/宗。
6.服务内容:对违法建筑拆除现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外的其他财产进行保护和保全服务。
7.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8.服务期限:1 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1.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1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公证机构执业证》,提供《公证机构执业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 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任一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
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供应商,按实际情况提供,或出具书面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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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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