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内燃机车配件采购第五批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燃机车配件采购第五批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本次商务谈判采购共4包:商务谈判供应商可以对采购内容中的包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商务谈判文件所列内容。详见附件:采购内容。
2.2采购范围包括:宝鸡机车检修厂内燃机车配件采购第五批项目所列采购物资及附属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商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1)本次采购,商务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包件内明细报价应以招标文件内的明细顺序进行。
(2)本项目以商务谈判供应商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成交供应商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次采购数量为参考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包件1、包件2、包件3
3.1.1.1谈判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3.1.1.2须具有2020年以来对铁路局集团公司或主机厂销售谈判产品的业绩不少于1份 (提供包件内谈判产品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
3.1.1.3谈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
3.1.1.4包件内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成交物资纳入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物资成交结果。
3.1.2包件4
3.1.2.1谈判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3.1.2.2谈判供应商须具有2020年以来销售谈判产品的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包件内任意一项产品的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13日 09:00至2025年8月18日 18:00(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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