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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点灯单元智能检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5-08-13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济南三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点灯单元智能检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点灯单元智能检测项目采购明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1

工业电容显示器

23.6寸

1

2

智能交流单相稳压变频电源

P9505 稳压、可编程控制

1

3

绝缘电阻在线测试仪

DC500V

1

4

机柜操作台

140x98x145cm

1

5

点灯单元的装具

 

1

6

程控电子负载仪

AC10-20V/2.1A

1

7

扫描枪

EW-3200

1

8

PLC控制输入/输出模块

48

1

9

电阻

6.2Ω/8Ω/13Ω等

1

10

铁路信号灯灯座

 

1

11

空开

NDB2-63-2P-C10

1

12

模数化插座

NDA1-10

2

13

中间继电器

CR-M024DC4L

30

14

按钮开关

LA42P-10/B/G/R

5

15

指示灯

AD17-22/G/R

5

16

行程微动开关

Z-15GQ22-B

1

17

防静电台垫

60x140x5mm

2

18

交流电压/电流表

SD4U-5S1

7

19

计时仪

FC204N-R

1

20

点灯单元测试软件

 

1

三、报价人投标要求:

1.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正规渠道原装产品。如因供应产品质量所发生的任何损失由成交人负责。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前提供样品,技术人员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邮箱报价。本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请与技术人员联系。

3.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材料的供应能力,满足要求及配套设备使用要求。

4.货物送达的同时应提供产品附带质量证明书、原材料质保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5.符合我公司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一周内供货,交货地点根据合同指定地点定。

6.质量保证期:自交付验收之日起12个月。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货款的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内付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投标产品须具有近年内的供货业绩。

3.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不在国铁集团通报的不良行为信用评价供应商名单内。

5.投标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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