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岱岳区棚户区住房改造工程满庄镇迎驾片区二期电力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天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GC
2.2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棚户区住房改造工程满庄镇迎驾片区二期电力配套工程高压部分
2.3建设地点:岱岳区
2.4项目概况:泰安市岱岳区棚户区住房改造工程满庄镇迎驾片区二期电力配套工程高压部分。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443321.72元。
2.10评标办法:本工程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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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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