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或“公司”)成立于1988年3月,是以煤炭生产、运输、销售为基础,集铁路、煤化工为一体,以房地产开发、现代农牧业为互补的大型清洁能源企业。公司发起成立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B股)上市。伊泰集团在2024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449位,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排名第227位。截至目前,伊泰集团共有直接和间接控股子公司74家,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员工6300多人。业务分布已延伸至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新疆、海南、四川等20多个省区市及香港地区。公司被国家原煤炭工业部评为“现场管理最佳企业”,荣获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金石奖”;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联合评为“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联合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被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首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五次荣获“中华慈善奖”,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并获得“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和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主席质量奖”、首届“慈善奖”;以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基液体燃料合成浆态床工业化技术”为核心的“4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成套技术创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6万吨年煤制油工业化示范项目总投资37.7亿元,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6万吨油品及化工品。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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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及主要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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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329482 |
次氯酸钠/有效氯≥10%/液体/GB/T19106 |
TON |
550T/年 |
有效氯≥10.0%:游离碱(经Na0H计)含量≤3.0%;铁含量≤0.005%;重金属(以Pb计)含量≤0.001%;含量≤0.0001% |
三、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五、交货时间及方式:
接到发货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运送至买方使用现场;罐车运输至项目指定地点,落地交货,提供一书一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代表或重要股东成员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方案及报价除特殊要求外必须具备唯一性。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能力,保证资金、设备和其它物资、设施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2至今至少1个供应业绩(要求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内容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技术参数,且含有用户单位、项目名称、交货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长期协议、寄售协议,可作为有效业绩)。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成立时间在三年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成立时间在两年及以上并具有投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合同,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投标产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8)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一律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质文件造假者将在若干年内禁止参与伊泰集团所有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招标人将向其追索损失赔偿金并向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一条不符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八、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日8:3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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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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