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滏阳河流域(邯山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已由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以邯山政投[2024]33号、邯山政投初设[2025]6号批准,招标人为中科花海粮仓(邯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中科花海粮仓(邯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邯山区滏阳河(和平路-南环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长7.9公里。底泥清理5.93万m³、生态护岸7.9公里,生态步道23000㎡等。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邯山区滏阳河(和平路-南环桥段);2.1.3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2.1.4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 2.2 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 3.1.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3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4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2.6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4 00:00:00至2025-08-19 00: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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