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1.1 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2025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兴文县 2025 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宜农函〔2025〕3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市级配套、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兴文县强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农函〔2025〕3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共乐镇(冷水垭社区和拖船村)、五星镇(连天山村、大同村、连心村和长久村)、莲花镇(大兴村、林元村、龙凤村和水栏村)、僰王山镇(永寿村和水泸坝村)、大坝苗族乡(沙坝村和朝阳村)、大河苗族乡(龙山村和永革村)、麒麟苗族乡(三合村、中华村、银鹤村、乐望村、麒麟村、中和村)、九丝城镇(九丝村、建武村和鲵源村)、仙峰苗族乡(东方亮村、合庆村、满山红村和新界村),共 9 个乡镇 29 个行政村(社区)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配套高效节水0.1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田间监测工程。(详见专用合同条款“23.其他事项附件2”)。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的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理或农综开发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4 00:00 至 2025-08-19 00:00 ……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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