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梅县城区
建设规模:对黄梅县地区1座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能力 6万吨/日)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约138套。本次(一期)EPC招标内容包括:活性砂滤池改造项目,生化池曝气系统改造工程,污水厂过程仪表及水质监测仪表更新改造升级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智慧化改造项目,曝气风机更换项目,深度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配电系统分区计量改造项目,厂区设备大修、更新项目,污泥转运铲车购置项目,城区污水处理厂闸门阀门更新项目,污泥深度脱水项目,曝气管道改造更换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报告)
其他:无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其他,涵盖从工程设计开始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及其他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及建设全过程相关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图设计的地形图测量、物探、地质勘探、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设计变更及设计驻场)等;施工部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目标范围,进行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含拆除、安装、调试及试运营等费用),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及安装、调试、试运营等任务并达到验收标准;其他部分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工程检测等。
总承包单位完成与该项目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自检、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有关全部工作,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0日。
合同估算价:3510.88万元。
2.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质资;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③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④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⑤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请于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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