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M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污水处理站运维服务
3、预算金额:866000.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前,需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后经整改仍不符合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后;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4日9:00至2025年8月20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