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正度(546)规格卷筒纸八色(LED-UV)商业轮转胶印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正度(546)规格卷筒纸八色(LED-UV)商业轮转胶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XG-(请登录)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正度(546)规格卷筒纸八色(LED-UV)商业轮转胶印机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请登录)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一套全新546规格八色(LED-UV)商业轮转胶印机(单给纸、单折页)设备,主要内容包括产品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690万元
6.安装完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5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7.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全部接管或全部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5)投标人在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
(6)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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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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