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保监测委托已由无以无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保监测委托。
2.2招标范围:
(1)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任丘热电”)位于任丘市东北角,距离市政府约6.5km。公司建有2台350MW超临界机组,配套环保设施有2套脱硫、脱硝、除尘烟气处理设施,烟气出口排放在线监测点位设置于脱硫出口水平烟道位置,配有上、左、右三个手工监测点,目前执行河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G13/2209—2015)表1标准,公司配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按照排污要求需要对三项废水处理水质进行监测。公司循环冷却水回用于生产,需要定期进行监测化验。根据排污要求,需要对厂界噪音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和石灰石粉仓和灰库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为了规范管理需要对固体废物(脱硫污泥和中水污泥)以及事故灰场地下水质进行季度监测。
(2)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30日,合同期限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厂环保检测或环保监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清晰合同扫描件,其内容必须能够体现出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4日9:00时至2025年8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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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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