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幸福公寓、青年公寓危旧房改造项目已由佳东发改工信投资[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东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幸福公寓、青年公寓危旧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评估)二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国街道光复东路531-551、以及东风区光复路东风分局东侧,造纸厂青年公寓有住宅楼;
2.3建设规模:拆除破损楼板内墙,加固外墙约5670平方米;新建加固梁、柱、楼板约4046.5平方米;加固天棚、墙面约7136平方米;改造加固楼梯;改造消防、给排水、供热、供电、通风设施4046.5平方米;改造外墙保温5670平方米;
2.4服务期限:30日历天(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评估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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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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