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国有林场林区道路项目A1标段续建工程砂砾采购
1.2项目编号:CG
1.3采购内容: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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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
含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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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砾 |
0-31.5 |
m³ |
34300.00 |
105.83 |
36299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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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299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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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物资(具体要求)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保险、储存、货损、利润、超限〈超载〉罚款及其他罚款、费用、运费等。
2.必须按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采购商品的技术要求为采购人需要的技术要求,如不清楚可询问联系人,如因产品技术要求产生的问题,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1.4交货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密林林场。
1.5供货期:2025年8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1.6其它要求:无。
1.7.1质量标准:
(1)材料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24),《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3420-2020)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24),《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3420-2020)+过磅验收
1.7.5验收
1.7.5.1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运送物资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保证运送到采购方的物资满足要求。
1.7.5.2数量验收:物资运至采购方施工现场后由采购方派人员验收,验收一次,验收后采购人收料人员向意向供应商出具“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一车一单,凭单结算。
1.7.5.3质量验收:物料名称规格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行业规定的要求,不得出现超粒径、混料或串料现象,否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验收时发现意向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合格的,有权根据不合格程度采取扣减数量或拒绝验收等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意向供应商承担。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8付款方式及时间
1.8.1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分期支付;
1.8.2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业主款项后,每月20日为结算日,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后(365)天内支付结算金额的100%。乙方不得以达到季度免征额上限(或总销售额上限等)为由,拖延提供发票时间。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暂不予付款。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延期支付货款,乙方应予理解,并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3629969.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贰万玖仟玖佰陆拾玖元整)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运费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4.11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zhixing/)无失信记录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4.13意向供应商需悉知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及招标方采购要求,在资格文件中真实响应出来。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14日8时00分至2025年8月18日8时00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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