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 聊城祥光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通勤班车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SNFZ-XNY
1.3采购范围及要求:
1.3.1职工日常通勤服务:通勤班车用于法定工作日期间接送职工上下班,往返于祥光电厂和阳谷县城、伏城,各线路班车应于当天约定时间抵达祥光电厂,当天下午下班后从祥光电厂出发按原路线返回,班车按以下线路行驶(按照运行线路停靠公交站点或指定地点上下客,服务期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停靠站点):
线路一:伏城暂定路线。长寿村(上午7:20发车)--康寿村--凤栖湾小区北门--凤栖湾小区东门--蓝海湾小区与伏羲大道交叉口--渔林赵--祥光电厂。线路单程约7公里。
线路二:阳谷县城暂定路线。阳谷汽车站发车——黄河路——星河湾(站点1,7:15发车)——谷山北路——新世界(站点2)——谷山北路——审批中心(站点3,金樾府)——祥生群贤府(站点4。星润和园)——陇海线——祥光电厂。线路单程约10公里。
实际费用根据趟次(往返为一趟次)按实结算。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在报价书中列明详细分项报价(格式自拟),详细分项报价包含计划投入到本项目当中的车型、车型的单趟次价格等。
节假日期间因公需要用车接送职工上下班,实际费用根据趟次(往返为一趟次)参考职工日常通勤服务价格按实结算。
1.3.2.职工其他集体乘车服务:除职工通勤服务外,其他因工作需要职工集体乘车的情形(如集中会议、体检、教育活动、培训等)。实际费用根据趟次(往返为一趟次)按实结算。供应商须在报价书中列明详细分项报价(格式自拟),详细分项报价包含计划投入到本项目当中的车型、车型的单趟次价格等。
1.3.3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起1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1年
1.3.4 最高限价(元):25万(含税)
1.3.5 结算付款方式:电汇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客运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具有与准驾车辆相符合的《机动车驾驶证》、与准驾车辆相符合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无重大违法及交通事故记录,具有运营车辆突发故障时临时调配其他车辆资源继续服务的能力,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资质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服务业绩优先考虑。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8月13日起至2025年08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1.1项目名称: 聊城祥光发电有限公司职工通勤班车服务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SNFZ-XNY
1.3采购范围及要求:
1.3.1职工日常通勤服务:通勤班车用于法定工作日期间接送职工上下班,往返于祥光电厂和阳谷县城、伏城,各线路班车应于当天约定时间抵达祥光电厂,当天下午下班后从祥光电厂出发按原路线返回,班车按以下线路行驶(按照运行线路停靠公交站点或指定地点上下客,服务期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停靠站点):
线路一:伏城暂定路线。长寿村(上午7:20发车)--康寿村--凤栖湾小区北门--凤栖湾小区东门--蓝海湾小区与伏羲大道交叉口--渔林赵--祥光电厂。线路单程约7公里。
线路二:阳谷县城暂定路线。阳谷汽车站发车——黄河路——星河湾(站点1,7:15发车)——谷山北路——新世界(站点2)——谷山北路——审批中心(站点3,金樾府)——祥生群贤府(站点4。星润和园)——陇海线——祥光电厂。线路单程约10公里。
实际费用根据趟次(往返为一趟次)按实结算。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在报价书中列明详细分项报价(格式自拟),详细分项报价包含计划投入到本项目当中的车型、车型的单趟次价格等。
节假日期间因公需要用车接送职工上下班,实际费用根据趟次(往返为一趟次)参考职工日常通勤服务价格按实结算。
1.3.2.职工其他集体乘车服务:除职工通勤服务外,其他因工作需要职工集体乘车的情形(如集中会议、体检、教育活动、培训等)。实际费用根据趟次(往返为一趟次)按实结算。供应商须在报价书中列明详细分项报价(格式自拟),详细分项报价包含计划投入到本项目当中的车型、车型的单趟次价格等。
1.3.3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起1日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1年
1.3.4 最高限价(元):25万(含税)
1.3.5 结算付款方式:电汇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客运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具有与准驾车辆相符合的《机动车驾驶证》、与准驾车辆相符合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无重大违法及交通事故记录,具有运营车辆突发故障时临时调配其他车辆资源继续服务的能力,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资质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服务业绩优先考虑。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两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8月13日起至2025年08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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