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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公司煤炭采制化计全流程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3 收藏项目

红海湾公司煤炭采制化计全流程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海湾公司煤炭采制化计全流程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汕尾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红海湾公司煤炭采制化计全流程智能化研究与应用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本工程煤炭采制化计全流程智能化研究与应用建设覆盖入厂煤计量、采样、制样、化验、传输、存储、样品封装等各个环节,集设备管控、视频监控和数据分析与展示于一体,以实现煤炭管理智能化、标准化为目标的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工期要求:合同设备的交货、配合安装工作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招标人要求所有设备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地点为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12月底前具备调试条件,整体投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煤炭的采样、或制样、或化验环节)的制造厂商。

(3)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煤炭采制化全流程自动化系统(含煤炭管控信息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符合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5年08月13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00起,至2025年08月20日16:30止,电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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