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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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

项目名称: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190万元(其中一标包500万元,二标包490万元,三标包2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设定年承销服务费率介于限值范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限值范围:0.07%≤年承销服务费率≤0.10%,超过限值范围的投标费率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采用固定百分比的年承销服务费率报价,报价用百分数表示。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包,其中一标包: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发行金额10亿元;二标包: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发行金额9.8亿元;三标包: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发行金额4亿元。

特别提醒:本项目分三个标包,开标、评标按照标包顺序依次进行。本项目投标单位最多可中一个标包。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服务的,参加联合体的服务商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二、申情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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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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