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ZXH
项目名称:免疫试剂一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1.319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319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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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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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免疫试剂一批 |
1项 |
513,199.00 |
5,131.00 |
详见询价通知书 第四章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于采购人每批次调货通知下达起 30 日(含)内到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采购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②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采购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采购货物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招标货物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投标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器械。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采购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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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