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善仁农光互补项目施工图第三方审查服务项目,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广西陆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比质比价条件。采购人现对象州县善仁农光互补项目施工图第三方审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质比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均可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及比质比价范围
2.1项目概况:象州县善仁农光互补项目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运江镇、水晶乡、象州镇、寺村镇附近,与象州石龙光伏项目相邻。项目总投资约4.85亿元,拟在象州石龙光伏升压站半径15~20公里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约3500亩,采用“光伏发电+农业种植”的土地综合利用模式,建设150MWp地面集中式光伏,并按照要求拟采用租赁形式配置10%、2小时的储能设施。通过集电线路接入石龙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共用外送工程。
2.2 比质比价范围:
(1)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象州县善仁农光互补项目施工图(包括光伏场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对侧间隔部分)进行审查,评估施工图的规范性与完整性、深度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如上述要求相冲突,以最高标准为准;
(2)根据施工图变更的概算对施工图变更进行财务评价;审查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及造价并出具审查意见;
(3)对建(构)筑物的设计进行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核算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
(4)施工图纸是否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节能、环保、防雷、卫生、各专业技术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设计规范等其他审查内容;
(6)各评审专家至少参与4次业主召开的施工图纸审查会议并出具审查意见;
(7)跟踪施工全过程图纸出具情况并出具审查意见;
(8)项目全过程图纸咨询服务。
2.3 进度要求:施工图纸根据设计进度分批次移交审查单位,审查单位接收到项目业主或其委托人移交的项目施工图后3天内提交该批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及7天内出具审查报告。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光伏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或者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电力行业相关项目的施工图评审。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电力行业相关项目的工程设计负责人或施工图评审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1)报价人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报价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报价人未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
3.5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比质比价、报价、评审。
4.2凡有意参加的采购人,请于 2025 年8月13日起至 2025 年8月18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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