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入围符合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负责我行所辖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系统的维护保养、日常维修、抢修工作。具体维护建筑分布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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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筑面积(单位:㎡)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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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0以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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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00(含)-200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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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0(含)-80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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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000(含)以上 |
5% |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服务要求
1、维保人员资质。配备符合要求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具备相应消防职业资格的操作人员实施我行建筑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首次维护保养必需张贴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上自动生成的项目信息公示牌;
2、维保频次。依据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要求每个月1次;
3、每个建筑场地维护保养全过程必需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操作;
4、每个建筑场地半年度和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报告必需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上传并能够查询;
5、紧急抢修响应时间。维保单位接到紧急报修电话通知后10分钟内电话响应,2小时内现场及备件响应,影响场所正常运行的4小时内予以解决,其他问题原则上8小时内予以解决;
6、备品备件。维保单位负责建筑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所需设备及维修、抢修所需备品备件,消防设备更换费用或维修费用需经我行认同的第三方审价公司审价后按实结算;
7、设备运行。确保建筑消防设备系统99.9%正常运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3年(含)以上,营业执照中含本项目相关业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分支机构参加报名的还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2、提供被授权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需包含授权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法人身份信息、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且须由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并加盖公章)
4、可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报名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报名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ldquo;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dquo;,以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供应商近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有关ldquo;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rdquo;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在ldquo;高级检索rdquo;ldquo;案由rdquo;ldquo;刑事案由rdquo;内选择ldquo;贪污贿赂罪rdquo;(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8、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
1、提供近三年建筑消防设备维保项目案例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需包含项目内容、签署日期、签字盖章页,加盖公章)
2、须为上海消防技术服务系统认证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三、
项目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8月20日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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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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