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高界处2025年望东长江大桥电梯专项整改及集中维修工程(二次采购)
1.2采购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高界管理处(以下简称“高界处”)
1.3项目概况:为做好望东长江大桥塔柱内电梯专项整改及集中维修工作,规范解决电梯电源接地、电梯井道隔离封闭、电梯应急救援通道未贯通、电梯井道内照明不足等问题,保障望东长江大桥塔柱内6台电梯正常运行,满足特检中心验收要求,高界处拟实施2025年望东长江大桥电梯专项整改及集中维修工程。
2.采购说明
2.1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3采购范围:高界处所辖望东长江大桥塔柱内电梯专项整改及集中维修。
2.4最高限价:82.5万元。
2.5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
①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的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不少于4台曳引式垂直电梯的供货安装业绩或维保业绩。
注:提供相关合同文件扫描件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①持有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修理(T)证并有5年以上持证经验。
注:1.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持证经验以首次发证日期开始计算。所有复印件(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最低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⑥其他要求:/。
3.2报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满足本项目需要。
3.3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报价单位若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关联关系定义: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下载询比文件及相关资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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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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