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8-18 10:00:00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上海海洋灾害防治项目起重船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海洋灾害防治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起重船(船机设备名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外海施工,施工点位分散,分布在崇明北侧到金山南侧的整个上海外海水域。在生态灾害高风险区、生态灾害易发区和生态灾害影响的生态系统分布区域,建设岸基、海基海洋生态灾害在线监测站。建设上海市综合性海洋生态灾害监测、检测、分析能力。本工程新建2座海基生态监测平台,分别位于北港囗外、大戢山北。平台搭载五参数水质传感器、藻类传感器、能见度仪、营养盐传感器、气象传感器、潮位计等设备。
2.2招标内容:船舶租赁
2.2.1.设备名称:起重船1艘,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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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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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机设备名称 |
起重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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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划分 |
本次招标共计1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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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计划交货期 |
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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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内容 |
上部结构施工,预制件起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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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 |
上海海洋灾害防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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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机设备数量 |
起重船1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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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力 |
起重船起重能力12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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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按船舶最低配员要求,年龄不得超过6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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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租赁方式 |
定期租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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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起止时间 |
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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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供油方式 |
柴油、淡水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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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
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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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性能良好,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起重船船龄15年以),承租方保留因船舶维修、检验等延误工期向出租方索赔的权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船舶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无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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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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