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比采购(公开)条件
东营辉阳四期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设备及场站仿真建模标段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询比采购(公开)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公开),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询比采购(公开)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询比采购(公开)范围及相关要求
2.1询比采购(公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照《山东省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新能源调度并网服务指南(2023年版)、GB3875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山东电网新能源场站及独立储能电站仿真模型管理规范》等要求为甲方提供东营辉阳四期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设备及场站仿真建模服务。
建模范围包含东营辉阳四期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机电建模与模型验证(包含整场站建模、两种型号的SVG建模、两种型号的逆变器建模)。
上述服务需出具建模报告,建模报告通过山东电网及指定技术监督机构的备案,报告需满足国家电网、山东电网相关要求。
乙方出具收资单,甲方按乙方收资单提供完整材料(仿真建模所需的电磁封装模型、半实物仿真模型及半实物仿真数据、电磁封装模型仿真数据等资料)后30日内出具建模报告。
2.2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完成。
2.3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
2.4质量要求:
东营辉阳四期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项目设备及场站仿真建模标段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合格,且符合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服务的内容。
3.1.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3年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4)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公开)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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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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