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高新大道南片区路网及周边土方工程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高新大道南片区路网及周边土方工程工程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申请基金、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企业自筹外,其余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概算总投资13225.6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1232.13324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西源路约660米,道路呈西北至东南走向,道路建设等级为工业区主干路(按城市次干路40km/h设计)红线宽36m,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2.新建景茂路约1141.43米,道路呈西南至东北走向,道路建设等级为工业区主干路(按城市次干路40km/h设计)红线宽36m,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3.新建新源路约1198米,道路呈南北走向,道路建设等级为工业区次干路(按城市支路20km/h设计)红线宽28m,双向三车道,两侧设置人行道与绿化带。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4.新建临时便民道路约747米,红线宽6m。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5.XQ-D1-20 地块土方平整(地块面积为 367149.55平方米,约550.72亩)。6.地块二土方平整(地块面积129232.65平方米,约193.85亩)。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①配合各专业报建、配合施工图报建、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②配合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③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安装、市政供水(不含外水)、排水排污、交通设施和标识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④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2)工程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内容包括:软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环保节能、照明、市政、污水处理、永久用水用电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②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如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达不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要求条件的,工程预算必须另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③负责办理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及通邮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属于施工方的费用;④协助做好发包人各项检查及工程筹备等工作;⑤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消防维保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零隐患、零事故;⑦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3)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 工期(交货期) | 76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招标控制价11434.38124万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且需同时具备以下(1)和(2):(1)需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登录)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8-13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9-02 10: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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