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化学药品采购已经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化学药品采购
项目概述:项目选址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内D5地块西侧,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石化区滨港路8号,用地面积19.96公顷,工程总投资约38.2亿元。一期建设2×66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配套设施,配置2台66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本次采购的药品适用于废水零排放系统的预处理结晶造粒固液分离单元、废水膜处理单元、废水蒸发结晶单元。纯凝工况下,电厂主要的废水为循环水排水;供热工况下,电厂主要的废水为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的一级反渗透浓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有效。
(二)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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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药剂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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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水反渗透高硅无膦阻垢剂(标准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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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反渗透非氧化性杀菌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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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聚丙烯酰胺(PAM)阴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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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碳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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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偏铝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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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氯化钙 |
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所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且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近3年未因专业服务工作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1.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代理商。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化学药品供货业绩。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日期按合同签订日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8月12日19:00至2025年8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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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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