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包河区Bp02229号及Bp02305号地块景观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包河区卫岗王卫片区城市更新项目、2205-340111-04-01-279669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Bp02229号及Bp02305号地块景观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BGZ01829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及夹衖巷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包河区Bp02229号地块位于包河区桐城南路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此次招标内容:包含一处住宅用地(景观面积25060㎡)和一处公园绿地(景观面积1507㎡),景观面积合计约26567㎡。Bp02305地块位于包河区夹衖巷与平天湖路交口东北角,包含一处住宅用地(景观面积21121.77㎡)和一处幼儿园(景观面积3520㎡),本次景观面积合计约24641.77㎡。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39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种植土回填;道路铺装;围墙、景墙;绿化;景观廊架;格栅围挡;室外雨污水管网;室外雨水利用系统(含雨水回收系统)、室外路灯、草坪灯、射树灯、灯带、标志标识灯具及配管配线、景观小品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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