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民康体中心建设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分成PT-17-H-45、PT-17-H-44两个地块,其中PT-17-H-45地块用地面积约13749.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A4(体育用地),总建筑面积约2175.5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3#管理用房、4#训练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175.59平方米,无地下室。PT-17-H-44地块用地面积约7670.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A2(文化设施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2208.42平方米。建设地点:普陀区东港街道红旗村徐家合作社花树岙。本项目工程费约750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含土方、桩基、主体、装修、基坑围护工程)、安装(含给排水、消防水、喷淋、电气、消防电、智能化、电梯、抗震支架、光伏、柴油发电机组、空调、空气源)、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铺装、排水、室外给水、室外电气、室外弱电、室外照明、雨水收集系统)等所有工程的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81.3762万元。下浮率区间:3.0%(含)-5.0%(含)。
2.3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6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总监:
3.4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4]17号文件规定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33/T1104-2022。
(三)其他:
3.5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6项目班子配备:项目总监、班子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6月、2025年7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2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省外监理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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