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 娄底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能力提升项目 。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72 。
3、委托代理编号: HNM。
4、采购项目预算: 1876480.00 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30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出具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且项目验收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 ;
□预付款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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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名称 |
最高 限价 |
标的 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 服务要求 |
数量 |
标的 预算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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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1876480.00元 |
娄底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管控能力提升项目 |
1、服务内容:以2023年为基准年,按污染源类型开展活动水平调查,并计算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的相关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等,形成:(1)编制《娄底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数据集》(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娄星区、双峰县及娄底经开区各一份);(2)编制《娄底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报告》(新化县、冷水江市、涟源市、娄星区、双峰县及娄底经开区各一份)。(3)编制“娄底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25年版)”,通过专家评审且项目验收合格。 2、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1876480.00元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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