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华晋集团王家岭选煤厂原煤准备系统工艺优化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机械租赁二次采购。
二、采购范围:
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至少1份类似采购范围的业绩(其中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服务范围。);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截图为准);
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中煤供应链平台获取到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供应商成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四、付款方式:
乙方根据实际机械租赁数量、使用时间,依据租赁清单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最后一次租金在分项工程验收后60天内支付。每次付款前,甲方应提供实付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
五、计划工期:
租赁设备交付验收之日起30日历天。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发送时间:2025年8月12日
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0:00前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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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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