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台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民族中医院手术室功能提升建设项目(电梯及加固施工)(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110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1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91010.79元
采购需求:电梯及加固施工
标项
标项名称:台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民族中医院手术室功能提升建设项目(电梯及加固施工)(二次)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3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台江县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民族中医院手术室功能提升建设项目(电梯及加固施工)(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具体以双方合同详细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电梯资质:供应商如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2日23时59分至2025年08月25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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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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