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石河子市市政管网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25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工程规模:新建燃气管道9180米,管径De90-De250;新建供热管道4425×2米,管径DN125-DN450;新建给水管道16209米,管径DN500-DN1200、De160-De125;新建排水管道236.5米,管径De300,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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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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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 |
第八师石河子市市政管网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二期)(保温管采购) |
第八师石河子市市政管网接入工程建设项目(二期)(保温管采购)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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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08月至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类似项目的业绩不少于一项,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8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8月18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0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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