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7 项目名称:安保设备购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6,********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30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扫描件);②供应商所投的X光机具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并且供应商须承诺不属于“销售或者使用较大批量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单位”(提供备案表扫描件,并且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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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安保设备购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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