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1)、(2)和(3)三项资质要求:(1)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 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3)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得建筑行业及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建筑装饰工程等六类专项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描述,现修改为: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1)和(2)两项资质要求:(1)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中须明确可承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建设规模中:“新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000㎡”包含哪些内容?“车驾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平方米,驾驶人培训机构、机动车安全检测站和驾驶人体检中心业务用房9789平方米”分别包含哪些具体使用功能?“车驾管中心办公和业务配套设施设备,监控中心及配套设施”是否为智能化设施设备,且不属于建筑设计内容?答:具体见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有关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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