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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HDTDZ065/18-QT-549)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仪征新能源公司大仪风电项目2套混凝土塔筒运输服务(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仪征市大仪镇江苏华电大仪光伏升压站 2.2 项目规模:风电项目2套混凝土塔筒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按甲方通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物流运输-大仪风电项目2套混凝土塔筒运输服务(CHDTDZ065/18-QT-54901):大仪风电项目2套混凝土塔筒运输至大仪光伏厂区升压站内,承包方需负责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现堆放及拟堆放场地道路进行开挖、平整、压实后进行运输,待转运结束后对破坏的道路、厂区围墙、视频监控等需恢复原状等。且本项目需要的所有材料全部由应答方供应。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流运输-大仪风电项目2套混凝土塔筒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汽车运输类似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8-12 17:10到2025-08-19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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