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哈高速沈山改扩建工程葫芦岛段需开展项目桥梁、隧道及高边坡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现对(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项目)进行采购。
2.2采购范围
供应商通过现场勘测检查,出具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一标段至五标段桥梁、隧道及高边坡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审。
详细评估报告内容见表格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5服务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安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供应商(联合体响应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是否存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8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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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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