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GZ2
三、项目概述:盘锦市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设备。使用范围:盘锦市分公司。
四、招标内容:
1.本项目采购盘锦市分公司仓储配送中心设备,包括:叉车2台、伸缩机14米1台、伸缩机17米1台、地牛10台、打包机1台、胶带机1台20米、货架100组、托盘200个、冷库设备一套200平米、信息化设备一套。
2.本项目费用由集团公司和省分公司共同承担,按照国拨资金的拨付比例据实结算。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3包,各包组兼投兼中,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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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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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
叉车 |
2台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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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缩机14米 |
1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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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缩机17米 |
1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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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牛 |
10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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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机 |
1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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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带机 |
20米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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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架 |
100组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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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盘 |
200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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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冷库设备一套 |
200平米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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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包 |
信息化设备一套 |
1套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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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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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其他要求:
01包: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机动工业车辆(叉车)(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其授权厂家证书);
02包:供应商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9.供应商须承诺知悉并认可关于供货方式、技术要求、质保服务、售后检验等相关要求、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费用为300元/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