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应列明合同包个数、采购范围、实施地点等内容)
|
分标名称 |
包号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技术规范书编码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最高限价,含税(万元)/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含税(万元) |
税率(%) |
最高折扣比例(%)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工期(天)/ |
电压等级描述 |
本次采购范围 |
专用资质要求 |
专用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质量标准 |
结算规则 |
项目地点及承包方式 |
代理费支付方 |
合同文本编号 |
报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 |
是否限授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主管部室 |
|
804-房屋维修施工框架 |
包1 |
1392878141049147392 |
D7TT-100000002-00009 |
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房屋日常维修框架采购 |
对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产权所属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维修。 |
21.8 |
9 |
100 |
2025.10.9 |
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自动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延长期限满,无论是否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协议自动终止。 |
/ |
对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产权所属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维修。 |
(1)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自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房屋建筑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
项目经理至少1名:(1)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 |
通过达标验收,达到国网公司优质工程标准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宁河区,包工包辅料 |
中选方 |
SGTYHT/21-HQ-238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合同》;SGTYHT/24-QT-001 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后勤部 |
|
805-在用资产评估服务框架 |
包1 |
1399415816514805760 |
B7QT-100000002-09074 |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优化事项相关资产评估服务框架采购 |
向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股权优化事项所涉及报表资产评估服务。(股权优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合并、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等) |
60 |
6 |
100 |
2025.9.30 |
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自动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延长期限满,无论是否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协议自动终止。 |
- |
向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股权优化事项所涉及报表资产评估服务。(股权优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合并、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等) |
/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在用资产评估服务业绩。 |
/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包工包料 |
中选方 |
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财务部 |
|
808-其他综合服务框架 |
包1 |
1393261703535529984 |
B7QT-100000002-09017 |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决算审核框架 |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决算审核框架 |
15 |
6 |
100 |
2025.9.30 |
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自动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延长期限满,无论是否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协议自动终止。 |
/ |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工程决算审核框架 |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自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工程决算审计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
通过达标验收,达到国网公司优质服务工程标准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包工 |
中选方 |
18.1 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024版)SGTYHT/24-QT-001;7.18 审计业务委托合同(2022版)SGTYHT/22-CW-018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财务部 |
|
808-其他综合服务框架 |
包2 |
1394295524970508288 |
B09H-100000002-00062 |
天津市三源电力集团明达实业公司 |
天津市三源电力集团明达实业公司2025年外聘律师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
非诉类法律服务,是指外聘律师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或现场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或服务综述、起草和审查疑难复杂合同、起草和发送法律函件等综合性法律服务。 |
10 |
6 |
80 |
2025.9.30 |
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0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0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内,若乙方未出现违约行为且双方协商一致,执行金额可最高达到预期框架执行总金额的150%。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
/ |
非诉类法律服务,是指外聘律师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或现场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或服务综述、起草和审查疑难复杂合同、起草和发送法律函件等综合性法律服务。 |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自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
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和《法律服务工作任务单》详细说明 |
结算金额=Σ每单项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每单项实际服务数量 |
天津市,包工 |
中选方 |
外聘律师服务框架采购协议书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法律部 |
|
808-其他综合服务框架 |
包3 |
1392878140902346752 |
D7TT-100000002-00008 |
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外聘律师服务框架 |
非诉类法律服务,是指外聘律师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或现场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或服务综述、起草和审查疑难复杂合同、起草和发送法律函件等综合性法律服务。 |
5 |
6 |
80 |
2025.10.9 |
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一年。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0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0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内,若乙方未出现违约行为且双方协商一致,执行金额可最高达到预期框架执行总金额的150%。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
/ |
负责天津市宁河区宁东盛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法律咨询及代理服务。非诉类法律服务,是指外聘律师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或现场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或服务综述、起草和审查疑难复杂合同、起草和发送法律函件等综合性法律服务。 |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自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法律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结算金额=Σ每单项单价最高限价*折扣率*每单项实际服务数量 |
天津市宁河区,包工 |
中选方 |
外聘律师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法律部 |
|
814-审计服务框架 |
包1 |
1399412072041222144 |
B7QT-100000002-09073 |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优化事项相关审计鉴证服务框架采购 |
向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股权优化事项所涉及报表审计鉴证服务。(股权优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合并、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等) |
60 |
6 |
100 |
2025.9.30 |
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自动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延长期限满,无论是否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协议自动终止。 |
- |
向天津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股权优化事项所涉及报表审计鉴证服务。(股权优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合并、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等) |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至本次招标审计服务末年,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即为招标人连续服务年限不超8年。 |
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审计服务业绩。至本次招标审计服务末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应符合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即为招标人连续服务年限不超5年。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标人提供审计服务的或在招标人重大资产重组、子公司分拆上市前后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限应当合并计算。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包工包料 |
中选方 |
1.《服务框架采购协议》2.《审计业务委托合同》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财务部 |
|
817-广告宣传框架 |
包1 |
1393262232210771968 |
B7QT-100000002-09023 |
天津市蓟州区光源电力有限公司 |
天津市蓟州区光源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宣传视频制作服务框架 |
为在光源公司上下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工作氛围,全面展示光源公司工作成绩和先进风貌,对光源公司提供服务内容包含宣传视频策划,拍摄,视频剪辑制作等。 |
5 |
6 |
100 |
2025.9.30 |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自动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延长期限满,无论是否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协议自动终止。 |
/ |
为在光源公司上下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工作氛围,全面展示光源公司工作成绩和先进风貌,对光源公司提供服务内容包含宣传视频策划,拍摄,视频剪辑制作等。 |
无 |
自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宣传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蓟州区,包工包料 |
中选方 |
SGTYHT/24-QT-001 服务框架采购协议,SGTYHT/23-XC-004 宣传品制作合同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宣传部 |
|
817-广告宣传框架 |
包2 |
1393262232089137152 |
B7QT-100000002-09024 |
天津市蓟州区光源电力有限公司 |
天津市蓟州区光源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宣传品制作服务框架(展览展示类) |
天津市蓟州区光源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展览展示类宣传品策划设计制作服务,包括会议、活动、展览全过程服务、企业品牌标识推广、宣传画册、奖牌、荣誉证书、展板、背景板等设计与制作。 |
8 |
6 |
100 |
2025.9.30 |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120%时协议即行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12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本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甲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期内,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时自动终止,即最后一笔合同签订后,执行金额达到(或超过)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的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延长期限满,无论是否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执行金额未达到预期框架释放总金额80%的,协议自动终止。 |
/ |
天津市蓟州区光源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展览展示类宣传品策划设计制作服务 |
无 |
自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具有宣传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 |
无 |
满足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且满足项目单位需求 |
中选价及按合同规定可调整部分金额 |
天津市蓟州区,包工包料 |
中选方 |
SGTYHT/24-QT-001 服务框架采购协议,SGTYHT/23-XC-004 宣传品制作合同 |
折扣比例 |
否 |
不限授 |
否 |
宣传部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其他。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08月12日17:00至2025年08月18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