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507-340162-04-01-852833、合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合肥海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海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JGZ01812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以东、宿松路以西、珠江路以南、熔安动力以北
2.6 建设规模:合肥经开区临湖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及技术中心、食堂、车间一至车间四、主门卫(总建筑面积约49451平方米)装饰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园建、景观结构、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等景观及其附属工程以及电气、装饰、钢结构、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等装饰及其附属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16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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