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CG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师双河市-90团-精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三合同段)自卸汽车租赁
1.3采购内容:自卸汽车租赁,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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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运输内容 |
单位 |
预算单价(含1%专票)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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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自卸汽车-砂石 |
砂石 |
立方米 |
28.35 |
60000 |
1701000.00 |
运距35公里,每公里0.8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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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卸汽车-砂石 |
砂石 |
立方米 |
21.06 |
40000 |
842400.00 |
运距26公里,每公里0.8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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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卸汽车-土方 |
土方 |
立方米 |
5.30 |
182400 |
966720.00 |
运距4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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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10120.00 |
1.4租赁期:120日(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为准)
1.5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5.1报价方式:固定价
1.5.2付款方式:每月3,18日为结算日,乙方需在结算当月向甲方提供与结算设备数量、规格型号、金额一致且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填写相应税率)税率的(填写开具发票类型)。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发票合法、有效、准确,且符合税务规定及甲方的管理要求。甲方在完成对发票及结算数量确认无误后,且乙方在付款前提供相应付款单的前提下,将依据业主对甲方的实际计量结算情况及款项拨付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三、采购控制价:3510120.00元(含税),税率要求:1%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服务期和地点:
4.1租赁期:120日(具体以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及合同约定为准)。
4.2服务地点:新疆双河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5.3意向供应商近3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5.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
5.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8联合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意向供应商报名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6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