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公路建设、养护项目及其他项目招标和采购代理服务。
1.2 采购人:吕梁市离石区交通运输局。
1.3 成交供应商数量:2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根据需要承担吕梁市离石区交通运输局拟实施招标的公路建设、养护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等的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及其他项目(财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或超出其代理资格范围的项目除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物资等的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2)承担业主委托的其他项目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3)承担上述项目招标和采购工作的相关服务。
2.2招标代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等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请登录)
3.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代理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发布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业绩。
3.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一级造价师;
3.4财务要求:2024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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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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