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拉挤后处理设备
1.2项目编号:HZXC-
1.3采购需求
拉挤后处理设备采购,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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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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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拉挤后处理设备 |
台 |
3 |
可处理130米及以下拉挤板和可处理150米及以下拉挤板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书。
1.4交货地点: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5交货期: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6免费质保期:验收完成后12个月。
1.7标段划分:
þ本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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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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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连太平湾拉挤后处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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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兰察布拉挤后处理设备 |
潜在供应商可就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成交标段数量不做限制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供货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有类似的供货业绩,需至少提供三个相关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代理商响应:
þ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3.本项目联合体响应:
þ不接受;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0日12:00(北京时间,全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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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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