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2025年工作会、市场会精神,全面提升全渠道高质量发展能力,运用科学的方法,充分用好外部先进销售经验。针对重要营销节点、针对销售短板,利用外部师资力量进行销售方案咨询和赋能提效,优化完善销售方案、沉淀销售打法、强化11555穿透、补齐销售运营短板,提升一线的销售技能,全力促进湖北电信业务规模发展。项目预算60万元(含税),税率6%。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优化销售策划:结合市场现状及趋势,提供全省集约销售活动咨询服务。
(2)优化销售组织:以11555穿透调度体系为核心,推动销售方案执行落地;对分公司开展针对性指导,包括目标市场分析、销售组织打法、销售效能提升等。
(3)强化销售赋能:打造全省操盘教练团队,形成省、市、县三级赋能体系;针对教练队伍开展赋能培训,重点内容包括销售打法关键点、重点产品销售话术、一线执行标准化动作等。
(4)促进销量增长:专项赋能期间三大基础业务环比提升10%以上,重点礼包环比增长20%以上。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566037.74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营销类咨询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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