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改建工程星明村给水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经财采计[2025]00129
3、委托代理编号: HNFH
4、采购项目预算:3939161.86元
□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办法:□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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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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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3939161.86 |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改建工程星明村给水工程项目 |
该项目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改建工程星明村给水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路面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附属工程等。 |
1 |
393916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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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请登录)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2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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