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丰科技园附房物业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物业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恒丰科技园附房物业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国企招
2.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2.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恒丰科技园附房物业服务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雍州路东侧,远航路南侧,该项目共两栋五层框架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40773.31㎡。每栋附房各设置3座步梯,每层各设置2间公共卫生间。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恒丰科技园附房物业服务项目选用物业单位,物业服务面积为40773.31㎡,服务内容包含空置房屋资产看护,项目综合服务、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消防、电梯、监控、给排水、供电等)维护等小修、应急服务、房屋日常养护维修、卫生清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停车场服务及配套区域的服务、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房屋招租、承接落地及已出租房屋租金收缴服务、配合签订安全生产三方管理协议等。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
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2.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及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查询证明);具有三年及以上(含三年)物业管理经验(提供承诺书及社保证明,以初始工作时间为准,格式自拟);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1项类似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服务面积不低于30000㎡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服务合同);
3.4.财务、纳税及社保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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