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900000万元(采购包1:25.160000万元;采购包2:30.7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一:25.16万元;采购包二:30.74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采购包,采购需求均为泰兴市2025年四好农路县道大中修工程及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施工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一、采购包二的合同履行期限均为与所监理的建设项目工期同步,直至监理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采购包一、采购包二)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
1.本项目(采购包一、采购包二)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2)拟派的项目经理特定资格条件:
A、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B、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证书和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环保监理培训合格证;
C、具有在供应商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4)、3.(6)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动态考核:评标当日,供应商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 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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